2016年11月7日 星期一

[京都篇] 定居京都一周年之我終於有單車~

真的是「說時遲那時快」,一轉眼原來已經在京都住滿一年了。還記得去年在地產公司簽租約時還打算只是住幾個月,過了冬天回暖後便會離開京都要去東北和四國玩,怎知道竟然到了又轉冷的季節我還在這裏。

去年搬過來的時候並沒有打算要長住,除了家具沒有買很多外,最重要的是我一直連單車也是沒有打算要弄一台的。一來是過客的心態,身外物還是不要太多的好;二來是我家在山上,每天下山很爽,可是從車站回家卻是有單車也無法可以輕鬆的走完,倒不如用雙腳。結果就是這樣經歷了數次扛5公斤米回家。

可是就在定居一周年的前幾天,收到了一份禮物:我有單車了~而且是免費的!


話說大約在8月份左右吧,跟同事閒聊之下被告知她的健身教練剛被人偷了一台單車,在沒有單車無法生活的情況下重新買了一台二手的,可是由於快要搬家的關係這台新的二手單車也只會用幾個月,當新居可以入伙時就會賣掉這單車。在半開玩笑的情況下我說了句「那不要可以賣我丫」,怎知同事竟然真的跟教練說了我這個外國人可以接收那單車,對方竟然也答應了當她搬屋後可以把單車送我,還說可以把單車直接踩到我家給我。

當然我也不好意思收下一個不認識的人的禮物,而且還要人家親身送過來,於是就約定了對方用宅急便把單車運過來,運費讓我自己付就好。

如是者經過了幾個月,上星期某天同事跟我說教練已經搬家了,問我拿了地址電話轉告她好讓她去託運,還定好了哪天可以收貨之類的。

5號休假的傍晚突然收到同事的電話:

同事:「頼さん,今天晚上會在家嗎?單車的託運出了問題,結果現在單車在我車上,晚點直接送到你家可以嗎?」

我:「@_@!!!」

就這樣同事就直接開車把單車送過來了……所謂的「託運出了問題」,原來是單車並不適用於一般貨物的運費表,而是一台要15000yen,所以教練就直接把單車叫剛好那天老公開車來接的同事載走了……

果然平常幫同事擋外國客還是累積了不少社會資本!(笑~)

除了收到了「慶祝定居一周年禮物」外,自己也用這個來做籍口買了兩樣新家具,首先是Bruno hot plate的深鍋:



正如之前那篇雜談所說,跟機的鐵盤實在太淺了,無法炒菜,這個深鍋買回來立即拿來試,實在太方便,我想我接下來的日子應該也不會再用普通的煎pan來炒菜了~

第二是這個姆明的枕頭套:


這其實只是心癮,去年入伙沒多久已經想買了的,就用這個「一周年」來滿足下自己吧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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